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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下興出傳記。偉人出傳記當然搶購一空,但今天偉人不多,傳記卻如天上繁星。到「三聯」或「Page One」走一走,名人的,明星的,事業成功的,有錢的或個仔有錢的,有病的,坐監的,只要有市場價值,就能讓書中的主人翁向讀者細訴一翻。
細讀之下,有的讓你受益不淺,激勵倍增,最少也能填填你的八掛慾海,好不滿足。
傳記就是自我的表達,喜歡睇傳記就是希望從別人的經驗上建立自我,「自我」就是世界的大方向。認識「自我」從而建立「自我」就是今天的生存之道,挑戰「自我」就更是自強不息的成功之途。人人慕求「自我」突出,與別不同,即或不能成為高腳頂鶴,俯視群雞,也要成為無毛「白切」,別於平凡。能追上潮流,走在頂端——型,敢於反潮流而立自我——更型。
「自我」——實在是一個有趣的題目。那麼建立自我,表達自我以至挑戰自我而得勝又有何問題﹖問題在「我」。到底那個「我」是自己或別人理想中的「我」﹖還是真正的「我」﹖傳記能激勵人,因它能使你相信只要付出,就能學像主人翁般成功,或擁有自己所祈望的,但從而建立的,是真正的「我」嗎﹖一本好的傳記應該能讓你看見真正的「我」。如此,相信就只有一本傳記能合符要求——聖經。
聖經可說是傳記,因內容滿了主人翁的自我表達,分別在於一般傳記使你相信自己「能人所不能」,而聖經就要你知道自己「不過是人」,一個軟弱無知,自私自利,卻又自大狂傲的人。認識這樣的「我」有什麼好處呢,那能激勵人嗎﹖不是只會更使人氣餒嗎﹖答案是——好激勵的,而且因為這樣才能激勵人。因為一般傳記,主人翁都只有一位,但聖經中的主人翁卻有兩個,一是「人」,另一個就是「神」。
聖經中的「人」,體現了不同的「我」,真實地看到了「人」的本質,但在這情況下「神」還是用祂的愛使我們重活過來,是神的愛,恩典與同在激勵了我們,好使我們從根本的自我出發,依靠神而達至「凡事都能」。
我們都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,盼望我們就藉著讀聖經來認識這形象,並靠著神的靈藉信心和禱告歸入屬神的隊中,真實地活出「自我」,不用逐流而求突出,也不需刻意反其道而顯自我,成為第三類「型」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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